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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“老年教育”的理解

 

马惠娣
中国艺术研究院休闲研究中心

(2007年12月25日)

 

  “老年教育”是人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“终身教育”的延续。其宗旨是:继续完善人格,保持“社会化”进程,力所能及地承担责任与义务(对家庭与社会),充实闲暇时间,提升生存、生命与生活质量。
  老年教育一般不以“职业教育”为主,往往是为满足个人爱好与兴趣,选择相关的知识科目或技巧加以学习,以此实现过去想做,但没有时间或没有条件去做的事。因此,通过老年教育可以激发人生的“第二青春”和创造活力,并有可能逆转或转换以往的人生轨迹。
  老年教育呈多元化和多样化等特点,往往不拘泥于课堂、书本,不拘泥于师生面对面,不拘泥于时间的固定性。到学校读书、自学(包括利用现代媒体技术体系)、社会交往(诸如不同类型的志愿者组织活动)、生活实践(如家庭绿化、烹饪等,社区服务活动,参与旅游等)等多种方式都应属于老年教育的范畴。学习内容完全根据自我兴趣、爱好、专长加以选择。
  接受老年教育一般不具有功利性目的,因此所学知识或技巧常常物化为:充实自我、完善自我、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,以及回报社会等方面。
  联合国判断老年人年龄的标准是60岁,退休年龄在发达国家一般情况是60-70岁之间。而在中国目前由于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,40-59岁之间的多数人群即下岗、待业、失业、退休,因此中国的老年教育有其特殊性,对界定“老年教育”带来一定的困难,同时给老年教育提出了新课题。

 

  ① 2007年12月应《上海老年教育研究》编辑部之邀,对“老年教育”的本质,及其内涵与外延做一简单的定义。本陈述是即兴完成的。特作说明。